职位描述
任职条件:
1、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,具有两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,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。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(1985年9月1日),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。
2、具有三年以上校团委书记工作经历,在民办学校有校团委书记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。
3、熟悉共青团工作、具有设计并组织大型活动的能力;发挥学生会工作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,组织社团活动,让学生工作成为学校教学质量提高的有力保障。
4、熟悉高中学生管理,能胜任高中一门学科教学工作,并协助德育处做好学校、班级卫生工作及文明班的评比。
5、良好的工作预见性和敏锐的观察力、良好的亲和力和应变能力,良好的心理素质,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。
6、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、活动策划能力、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