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负责开发及服务域内外企业客户(不限于上市公司)、政府投融资平台、财务公司、金融同业及私募公募管理人等机构客户;
2、负责承揽省内外企业客户的IPO、发债、其他再融资等机构类业务;
3、负责省内外企业家客户、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客户、超高净值客户的开发和维护。
任职要求:
1、本科及以上学历;
2、具有2年以上企业或超高净值客户开发服务经验,具备独立开发企业客户和超高净值客户的工作能力,熟悉投研业务、资产配置、融资融券等业务;
3、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快速学习能力;具有良好的客户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;服从工作安排,抗压能力强,能适应快节奏高强度的工作节奏;
4、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,通过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考试者优先;
5、诚信稳健,有较强的合规意识,认同并践行行业文化价值观;
6、符合《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》等监管办法规定的执业条件。